關于組建北京理工大學第十屆學生服務大隊的通知
來源: 發(fā)布日期:2014-12-12
各學院:
為了進一步完善我校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助學體系,培養(yǎng)學生的工作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,增強學生的責任感和榮譽感,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,幫助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克服困難、完成學業(yè)、熱心公益、回報社會,根據(jù)《北京理工大學學生經(jīng)濟資助工作條例(試行)》和《北京理工大學學生服務大隊章程(試行)》有關規(guī)定,學生工作處決定成立北京理工大學第十屆學生服務大隊。
一、成員組成
2013-2014學年獲得勵志類獎學金(如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唐南軍獎學金等)和各類助學金(如國家助學金、CASC助學金等)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二、服務時間
勵志類獎學金獲獎學生的服務時間為25小時,各項助學金獲助學生的服務時間為10小時。服務期限從2014年12月起至2015年12月。
三、機構設置
學生服務大隊下設勵志中隊(學生工作處指導)和學院服務中隊(各學院指導),勵志類獎學金獲獎學生編入勵志中隊,各項助學金獲助學生按照學院編入各學院服務中隊,二者兼得的學生僅參加勵志中隊,不參加學院服務中隊。
各中隊可根據(jù)實際情況,按照學部、專業(yè)劃分為若干小隊,原則上各小隊人數(shù)應在20人以內,設小隊長1名,各學院可根據(jù)本學院人數(shù)情況進行劃分。
四、指導考核
勵志中隊由學生工作處組織參與公益服務活動并進行考核;學院服務中隊由各學院組織參與公益服務活動并進行考核;時長達不到要求者不能夠優(yōu)先獲得勵志類獎學金及助學金的評選資格。
各中隊在進行服務時須做好相關的登記工作,學院服務中隊由學院負責老師對學生服務情況進行登記;勵志中隊由學生工作處對學生服務情況進行登記。
學生工作處將于2015年12月前組織開展學生服務大隊優(yōu)秀隊員評選活動,優(yōu)秀服務大隊隊員優(yōu)先評選下一年度勵志類獎學金,同時在分配各學院獎助學金名額時予以傾斜。
上一年度,評選出的第九屆學生服務大隊優(yōu)秀隊員已經(jīng)在2013-2014學年唐南軍獎學金評選中給予了傾斜。
附件:北京理工大學學生服務大隊章程(試行)
學生工作處
2014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