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下達2010年出國(境)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
來源: 發(fā)布日期:2010-03-25
外函〔2010〕19號
各有關單位:
根據(jù)《關于下達2010年出國(境)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》(工信人〔2010〕56號),我校申報的2010年度出國(境)培訓項目計劃已經確定,共批準審核類項目2項(見附件)?,F(xiàn)將執(zhí)行項目計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,請按要求執(zhí)行項目:
1、執(zhí)行出國(境)培訓項目計劃嚴格按照國家外國專家局的有關要求和《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出國(境)培訓工作管理辦法(試行)》進行。
2、執(zhí)行出國(境)培訓項目計劃所需經費嚴格按照財政部等部門《關于印發(fā)<加強黨政干部因公出國(境)經費管理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進行,出國(境)培訓經費必須納入預算管理。
3、審核類項目計劃應在2010年12月底前成行,特殊情況可延期至2011年一季度;短期出國培訓人員須于2010年12月25 日前回國。需延期至2011年執(zhí)行的培訓項目計劃,報國家外國專家局另行批準后執(zhí)行。
4、請各有關單位認真做好2010年出國(境)培訓項目計劃的執(zhí)行工作,切實提高出國(境)培訓項目計劃的執(zhí)行率,并于相應項目出國日期4個月前,將相關材料報國際交流合作處。
聯(lián)系人:劉艷紅
電話:4207
電話:4207
國際交流合作處
2010年3月25日
2010年3月25日